作者:道格拉斯·科恩Douglas Cohen 一、近年赴美投资数据下滑原因解析——以中国为例 近年来,中国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均赴美进行了大量投资。数据显示2016年中国对美直接投资达到了465亿美元,然而2018年该数据却跌落至54亿美元,下降幅度约88%。究竟何原因导致上述投资急剧下滑? 其中存在一系列因素。中国经济持续放缓和国内更为严格的资本管控让中国赴美投资愈发困难;中美之间互征关税的行为让两国商界望而却步。更为直接的是,美国担忧其尖端科技被中国窃取,让中国在某些战略新兴产业中加以赶超,这让美国不得不收紧中国赴美投资,并加强相关立法限制。 二、美进行海外投资限制的具体手段 目前海外对美投资主要由美国国会授权的外国投资委员会(以下简称CFIUS)负责统一审查。在开展国家安全评估审查期间,CFIUS有权通过叫停交易、提出缓解措施或强制资产出售这三种方式对海外资产实施监管和制裁。另一方面,新出台的《外国投资风险审查现代化法案》(以下简称FIRRMA法案)也赋予CIFUS更多的调查资源和更广的审查范围。它的出台是一种尝试,意在严格管控所有流向美尖端科技的海外资产,并让美相关投资限制行为持久化与长期化。如果某一海外投资通过并购获取了美国的关键技术,作为达成交易的一部分,美本土公司和海外投资者需向CFIUS申请核查,这一过程将耗费数月。 三、相关案例分析 作为赴美投资重点国,中国近年来已被CFIUS叫停多笔潜在投资,其中包括昆仑万维收购美同性恋交友网站“Grindr”、蚂蚁金服收购“速汇金”、“碳云智能”(iCarbonX),收购美互联网患者社区平台“PatientsLikeMe”等。特别在Grindr和PatientsLikeMe两案中,相较之前CFIUS更加重视美国公民个人敏感数据泄露对国家安全的威胁。这是一个重要标志和转折,意味着CFIUS除监管“关键技术窃取”外,还会进一步关注消费者数据信息泄露风险。对于那些拥有大量消费者和用户,且拥有海量数据信息的科技公司,CFIUS会扮演更为重要的监管角色,其中对个人敏感数据的审查势必也会愈发严格。因此就以下并购行为,CFIUS最有可能进行详尽尽职调查,一是中国生产商获取美国公民个人可识别信息的并购行为,二是给中国AI、无线电通讯或其他高科技发展带来比较优势的并购行为。相较而言农业、卫生保健、制造业和房地产业一般不会面临CFIUS的严苛审查。 此外,美国已草拟相关法规,决定有哪些“关键技术”会被列入FIRRMA法案的限制名单,并据此主张更为严厉的全面审查。即便FIRRMA法案并未明确要求CFIUS叫停涉及高科技行业的所有投资并购交易,但公众对于该法案的持续关注,以及CFIUS不断扩展的审查范围已足够“枪毙”掉绝大多数商业交易。 四、结论 FIRRMA法案的出台使美国利用CFIUS作为与中国博弈的一种长效机制成为现实。未来CFIUS将不仅关注狭义层面的美国国家安全,在一些关键技术领域,如AI、高科技通讯和无线电通讯等,美国会同样保持竞争性态势。另外,对于可能会获得美大量个人敏感数据的海外投资并购,CFIUS强制要求外方资产剥离将是大概率事件。 有鉴于此,中国投资者、跨国公司和国内企业须就上述问题进行认真思考,建议可就如何在美投资并购,以及如何顺利通过CFIUS的监管审查这两方面问题寻求专业法律顾问的帮助。
(作者Douglas
Cohen系协会外籍顾问) |